体优生舞弊事件岂能“退分”了事?

高考公平历来是教育公平的核心议题,不久前,教育部还专门发文再度重申高考“加分”新政,并首次向社会公开政策“瘦身”效果。不想随后,南北呼应地爆发体优生舞弊丑闻,在一遍遍欲盖弥彰的否认与一件件蛛丝马迹的证据面前,少数地方部门应对舆情与公共监督的姿态备受诟病。
最典型的,如河南漯河高级中学今年74人获10分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体育加分,占河南全省此项加分总人数的十分之一,引发公众质疑。央视记者在采访河南省体育局宣传处处长时问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审查具体由谁来做?”河南省体育局宣传处处长被问懵了,犹豫了一会说:“能不能你问之前咱先沟通沟通?”此前,又是形意六合拳,又是学霸“文武双全”,甚至在民意反弹汹涌之际,三方仍在铿锵回应“无作假”……那么,慌不迭地矢口否认与面对真相的大乱方寸,究竟说明了什么呢?也许个中缘由无非三个字,“你懂的”。
当事人心知肚明,地方监管未必不清醒——那么,在体优生舞弊悬疑之上,到底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7月5日上午7时许,辽宁省处置体优生高考加分问题联合调查组对外公布,全省1072名高考体优生中,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他们将按取消后的成绩参加高考录取。2014年辽宁省高考录取工作将按计划如期进行。随后,河南方面也宣布,“凡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的考生,将按高考正常成绩录取”。这样做,自然将主动放弃与坚持欺骗的假“体优生”区别开来,以体现“认错从宽”政策,但是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胆小的自动退出,胆大的接受监督,等到作弊破绽百出,就“退分”了事,这和贪官退钱免责有什么差别?
一方面,纪检监察等部门固然要肃清体优生加分弊案中的权力疑云;另一方面,对于参与弊案的应届考生,恐怕也不能“罚酒三杯”了事。堂而皇之的作弊,且呈现出地区性、群体性态势,影响如此恶例、行为如此不堪,最后如果只是“放弃加分”就安全着陆,那么,“高考公平”四字会否失之轻佻?
更值得警惕的是,加分悬疑只是2014年的偶发事件吗?那些被潜规则而改写命运的“没门路”的考生,他们如何在真相中找到权利救济之路?当下而言,也许唯有裸分高考,才能保障安分守己的孩子,不需要一个又一个“18年”,才能和那些名不副实的加分考生们,坐在一起喝杯咖啡。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