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福利、公款享乐,谁来捂住央企的“钱袋子”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公积金调查数据显示:县供电公司3位领导和2位职工的月工资均超过40000元。工资最高的一位领导月缴存公积金达到15530.26元,就连普通的非领导岗位员工工资也达到42000,月缴存公积金12000元以上,而当地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水平还不足1000元。在当地,如此之高的工资让广大群众望尘莫及,该供电公司“变相福利”缴存高额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也令人咂舌。
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规定来计算,杭锦旗供电公司个人和单位最高缴存额度分别不能超过2006和4012元。该单位缴存巨额公积金的行为不但违背了相关规定,同时也涉嫌逃税漏税。
据调查,当地超比例、超基数违规缴纳公积金的企业还涉及到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缴存基数多的在20000元以上。巨额的工资和超额的公积金让我们见识了这些财大气粗的“央企”,其现存的收入分配和“隐性福利”已经严重冲击了公平的底线。
无独有偶,近日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中粮集团“公款支付高尔夫球费用等奢侈浪费问题突出”的意见引起人们关注。这些央企对大手大脚花钱习以为常,暴露出监管的严重缺位。央企本应该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国家经济建设的中流砥柱,现在却成了国家财产流失的源头,成了腐败的温床,谁来加强对央企的管理,如何进行监管成了当务之急。捂好央企的钱袋子,就是要截断伸向央企的“黑手”,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央企进行财务审计,查清企业资金流向,杜绝公款吃喝、游玩、变相福利等现象,还要定期向外界公布企业成本支出和利润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要采用切实可行的员工薪酬制度,员工薪金与所在岗位和工作成效挂钩,与当地生活水平挂钩。最后还要加强对腐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查出问题严惩不贷,彻底斩断伸向央企的“黑手”。(和路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