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解读之二
民 主
专稿 (高民杰)“民主”即政治上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表达的是改变与创造人的发展之政治条件的要求,这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政治保障。
民主不但是一种价值观念,更是一种政治制度。中国的民主之路,要和平、稳定的民主政治,不要暴力连连、社会动荡;要统一、和谐的民主发展,不要国家分裂、一盘散沙;要繁荣发展的民主建设,不要经济停滞、生活倒退;要政治清明的民主政治,不要官员腐败、政府变质。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民主模式。一人一票的直选是民主,选出代表代替自己去投票的间接选举也是民主。民主形式虽说丰富多样,但都是根植于本国国情基础而建立。对于我们中国来说,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村级自治制度等,都是以国情为出发点,从而衍生出的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形式。民主制度当然不会一成不变,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稳步推进,上层建筑里的民主制度必然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十八大报告的一大亮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是对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将协商民主制度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探索和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从而拓宽了民主的深度。同时,民主也是引领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因此必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人民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是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唐山的重要基础。一要在发挥人大的民主主渠道作用上求突破,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机制,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和机制。二要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上求突破,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系统推进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常态化。三要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上求突破,加强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立法工作,抓紧修改和废止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不适应形势、制约发展的法律法规。四要在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法制化上求突破,加快建立健全依法诉讼新机制,强化行政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渠道作用。同时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近几年来,唐山市委连续开展的大规模的群众性献计献策活动,也是民主制度不断进行完善的其中一个体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着眼于听民意、集民智、凝民力,在献计献策活动中,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以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激情、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向市委提出了一大批卓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再比如,当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技术开门纳民意,从而做到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知情权,也是民主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
民主要像空气一样,渗透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人们的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谈论民主,发扬民主,用民主的原则作出选择,用民主的制度健全管理,用民主的方式去评议事项。民主让我们心平气和,民主让我们理直气壮,民主让我们憧憬未来。一个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中国,一个改善民生、创新管理的社会,一个凝心聚力、科学发展的唐山,需要我们每个人不折不扣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我们始终高扬民主的旗帜,奋勇前行去实现沿海强市、美丽唐山的目标!
(作者系中共唐山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