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步步惊心
41岁的高先生本想去泰国好好感受佛教文化,却在途中遭遇导游提出的自费项目加价,一行19人不同意,结果被扔到郊外5个小时。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求助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在大使馆的帮助下,19名游客才顺利返回宾馆(据7月29日《华商报》)。
不得不先说一下这个旅行团的报价,每个人的团费大概在2500元左右。用这点钱从西安到泰国玩6天,恐怕再精打细算也只够最起码的成本,旅行社以及两地的导游根本就挣不到钱。
但旅行社不是雷锋,他们组织这样的低价团,肯定有自己的赚钱路子。当然,这个路子我们也清楚,就是通过定点购物得到回扣,这样的作法非常普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每一个超低价的旅行团都是一个陷阱,先用低价吸引你参加,然后再通过购物把钱从你的口袋里掏出来。
那家旅行公司的副总经理也坦承,“由于这个团团费只有2000多元,刚够去泰国的机票钱,其实是包含一些自费项目的,可能门店在接受报名的时候没有给旅客说清楚。”话说得挺恳切,不过《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公司的作法显然违反了这一条款。
虽然根据游客的客观需要,有关部门给旅游购物开了一个口子,但也不是没有限定条件。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旅行社安排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
快登机了才给游客开个简单的说明会,含糊地表示“到泰国的自费项目大约2000多元”,这显然算不上“诚实信用”,也谈不上“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因为这时候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游客没有了选择的余地。更何况,这样的口头说明也并不能代替书面合同,就算给每位游客都说明白了也没用。很显然,这个旅行社的作法属于典型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存在诱骗旅游者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理。
当然,游客在以后旅行时也应该长一个心眼。俗话说“便宜没好货”,用两张飞机票钱就可以到泰国玩6天,看到这样的好事得先思量思量。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如果鱼儿眼前突然冒出来不费力就能吃到的美味,那后面隐藏着的很可能是钩子。
(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