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出台了最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共8章60条,细化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内容。在审计对象方面,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作为审计对象的范围,首次明确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并对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关注度极高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在审计内容上,确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本地区财政情况、地方债的举借和风险管控情况、环保、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决策、重大专项资金监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其中,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经责审计还包括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国企领导经责审计加入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等。
真正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查,要把握三个“关键之匙”:一是完善的规则制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逐步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审计制度,通报、交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与时俱进的审计方法。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财务收支数额较大的单位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部门,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和部门的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及单位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的审计;突出重点资金,加强对“三公”经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的审计。抓住关键环节,注重抓住领导干部离任、机构撤并等关键节点对其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审计结果的科学运用。一方面要把审计结果与干部工作结合。审计结果由审计部门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组织、纪检等部门,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评和奖惩等结合起来,对于那些经济责任意识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决策水平高的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另一方面要把审计结果与问题整改处理结合。组织、纪检部门根据被审计干部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与批评、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置,并结合审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甚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或检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当前,我国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面临着新要求和新任务。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打造“编得牢、扎得紧、关得住”的制度笼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