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介绍,目前东莞娱乐场所有80%已依法恢复营业。近日,东莞召集全市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击整治涉黄问题警示谈话并签订责任书及警示谈话记录表(据7月30日《新快报》)。
娱乐场所涉黄也不可能关一辈子门,整顿完了恢复营业,这很正常。东莞涉黄案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有关部门在开业之后对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进行教育,打一剂预防针,这很有必要。但说实话,靠“签订责任书”这样的办法,恐怕还保证不了娱乐场所将来不涉黄。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就算不签责任书,也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出事了也不可能找不到责任人。在一个法制社会,确定责任的唯一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如何规定,而不是责任书上怎么写。
这和古时候的“军令状”完全不同。“军令状”一旦签了,做不到就得无条件执行,所以马谡失了街亭,就掉了脑袋。但现在的责任书无论怎么签,也不可能脱离法律的范畴,即使脱离了,将来也得以法律为准,一定程度上这只不过是无谓的劳动。
签订各式各样的责任书绝对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景。但遗憾的是,就算签了责任书,该出的事还会出,该犯的案还会犯。相信前些年东莞娱乐场所黄毒泛滥成灾,应该不是因为没有签订责任书。因为我们知道,那些落马的官员,都是签过廉政责任书的。
如果一纸责任书能有巨大的约束力,那么我们的工作倒好干了,只要多用点A4纸,一切难题都迎刃而解。但事实证明,在实际工作当中A4纸的确浪费了不少,收到的作用却有限。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数字证明,签订责任书杜绝了多少贪污腐败,减少了多少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有规定、是非很分明的事情,不必通过签订责任书来强调。如果东莞真的能够做到“对涉黄问题实行零容忍,力度不会降低。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查处一处”,那么娱乐场所涉黄问题就不会回潮。
(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