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干部调动工作岗位,临走带着工资卡或者介绍信,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近些年来,一些干部特别是县以上领导干部,从高工资地区调到低工资地区,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地,已成为见怪不怪的事。我曾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探问过此事,他们介绍,在这里当过领导,到那里还是领导,本人要求工资不动,这里的领导总要给面子,不好说出一个“不”字;要去的地方经济状况不好,工资水平较低,单位少开一个人的工资,也不“吃亏”,自然无人追究,领导干部不来过问,下边的人更不会讨人嫌。
孰不知,从领导到群众,如果对这类怪事不闻不问,不仅败坏了党风,也害了干部本人。
一是你人走了,照样在原地“吃饭”,增加了原单位财政负担,与理不通,这应当叫“另一种吃空饷”。二是大凡工资较低的地方,各方面发展相对落后,不肯降一点工资与那里的人“同甘苦”,你能与那里的群众“共患难”吗?三是这类事扰乱了工资改革。如果工资较高的地方,干部调动了工资不随迁,工资改革方案下来,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被调动的干部,还是默认“可以工资不动”的领导,都是私心杂念在作怪。清理一般干部和员工“吃空饷”,应该领导先行,做出表率。
(张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