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源县观音寺镇,镇政府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因为集资兴办水泥厂失败、垫交税费等原因,负债高达1.27亿元,镇上5000多户居民几乎全是政府的债权人。居民讨债最激烈时,曾有人摘镇政府招牌。记者在湖南一些负债严重的乡镇还了解到,相关地方“打折收购”乡镇政府对个人欠条是门“生意”,一度欠条甚至还能折价买东西,成了地方“流通货币”。(2014年8月19日搜狐网)
乡镇政府欠条成为“流通货币”,看似荒谬,实质是农村基层组织融资方法缺乏管理、野蛮生长的结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种地要缴纳的公粮水费、三提五统等由乡镇征收的税费基本都取消了。乡镇政府财政收入枯竭,管理职能迅速弱化,大大降低了自身化解历史债务的能力,而遗留的庞大历史债务又是难见公婆的“丑媳妇”,不受上级待见。当然,一些类似“八十万元猪蹄的欠条”在个别地方也确实存在,虽不是主要原因,却造成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客观效果。
化解乡镇债务一方面要加强对乡镇的管理,迅速完成由管理角色向服务角色的转变。规范乡镇人员职责,该干的事确保干好,不该干的事坚决不做,只做好各个职能部门之外的服务事项即可。规范乡镇财务制度,建立乡镇人员办事公务卡制度,杜绝乡镇人员吃、拿、卡、要和打白条现象,严肃处理类似“八十万猪蹄”现象。事关乡镇城镇化建设的规划,应写出发展规划,上级部门同意且有国资全额支持后再开工,不可好大喜功,做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另一方面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城镇化的大趋势难以逆转,乡镇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但目前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财政来源枯竭必然导致职能弱化,甚至染上“软、懒、散”的农村基层组织通病。
当下,营造健康的乡镇运行环境,必须迅速转变乡镇职能,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避免新债务的同时逐步化解旧债务。
(宁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