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审计署上月底联合发文,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国新闻网8月11日)
根据中纪委有关文件的界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中央纪委前期公布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
“小金库”虽然“姓小”,但容量却并不小。据业内专家估算,随着财政收入的日益增长,我国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总额或在1000亿元以上。“小金库”无疑已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和沃土。
实际上,“小金库”暴露的腐败问题已不是一天两天,因此丢了“乌纱帽”的党员干部也不在少数。随着反腐倡廉的逐渐深入,“小金库”不仅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就是严防“小金库”变成腐败“大肿瘤”。该怎么做呢?笔者建议,一方面是健全财务制度,同时尽量使财政收支更加透明,以从源头截住“小金库”资金的来源。同时,恢复这种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制度,尤其是恢复单位间的互查方式,通过增加检查密度,实行常态化检查,对于减少“小金库”的滋生大有裨益。另一方面是强化责任监督、严肃问责。只有这样,才能不让“小金库”成为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的“提款机”,才能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
(烟雨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