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宠物狗咬伤邻居主人赔偿8000多元
发布时间:2010/10/13 12:41:32 | 人感兴趣

宠物狗咬伤邻居  主人赔偿8000多元

  (记者田菲菲)日前,路女士养的狗咬伤了邻居,被判负全责,除承担医药费外,还要负担邻居的误工费。

  路女士养了一条白色松狮犬,遛狗时没有给狗拴狗链。3个月前,这条松狮犬在小区玩耍时,突然扑向邻居,将对方左臂撕伤,邻居被送到医院后缝了13针。由于路女士没给爱犬拴狗链,被判负全责,赔偿邻居医药费及误工费共8000多元。

  《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22条规定,“携犬出户的,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约束,犬只必须挂犬牌、束犬链。”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11 4:19:14,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