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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借酒行凶”凸显“权力戾气”
发布时间:2014/8/30 17:07:37 | 人感兴趣

  8月25日消息,陕西铜川工商所工作人员酒后来到铜川北市区体育路一家商店,对经营者进行谩骂,随后动手打人并开始砸店里东西。店主报警后,民警将喝酒者带回。(8月26日新浪新闻)

  身为工商所副所长,手握实实在在的权力。代表的也就不是个人了,代表的是工商所全体干部的形象,说大一点,在群众的眼里代表的是工商系统形象。尽管中央一而再,再而三的禁止“大吃大喝”,但一些“小吃小喝”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如这位工商所副所长,真的是天高皇帝远,“蛀虫”们都在基层。喝酒不说,还敢打砸商店,这颗“耗子屎”真是搅坏了好好的“一锅汤”。

  或许有人会说这位领导只是酒后乱来,但是细细揣摩一下,这似乎不是酒惹的祸。喝酒以后,特别是喝高了以后,人有时候是会做出一定的出格的举动,但这和一个人的素养是有很大关系的,当然,是领导干部的,还涉及到政治素养。打砸商店,借着酒兴砸烂了商店的桌子、杯子和货物,就是地痞流氓行径。8月25日是星期一,这位副所长却在上班时间饮酒,原因不得而知,但是“禁酒令”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禁止吃酒。还大摇大摆地乘着酒意去商店闹事。真的是醉了,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其实,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特权思想,即打砸的官员不知道“权为谁所用、权该怎么用”这一基本概念,在他们眼里,谁不驯服公权,谁就有可能挨整!一些公务人员如果常年浸染在特权意识里,就会自然而然养成这样的习惯。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自身的建设过关,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能够把持住自己,俗话说“酒后三分醒”,一个人喝酒以后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同时还有“借酒行凶”的说法,或许这个副所长在心目中早就有这种想法,但是碍于各方面的原因一直没有付诸事件,所以就在自己喝酒以后做出了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实在是既可耻又可恶。

  要改变这种情况,目前要做的就是要针对类似的情况,对基层官员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预防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鼓励人民群众以各种正常合法的途径揭发这些事件,不要担心会遭到打击报复。

  (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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