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搞拆迁,房龄只有22年的县委宿舍楼也被划入拆迁范围,遭到部分公职人员尤其是退休公职人员的抵制,甚至有离休的正县级领导当了“钉子户”。当地为此还采取了亲友“连坐”、扣发工资等手段,希望促使住户早日签字同意拆迁。(京华网8月25日)
近年来,“大拆迁”是全国许多城市的普遍现象。“钉子户”的生成源于拆迁补偿的争议,开发商想尽周折压低拆迁标准,拆迁户费心费力为的是给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说到底为的都是一个“利”字,这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头公案”。
“剪不断理还乱”,钉子户现象之所以在中国比较突出,有中国人骨子里安土重迁传统观念的原因,也有西方金钱利己主义影响的原因,当然,政策问题才是这牵涉很多复杂问题的重中之重。我们不难发现,当拆迁遭遇“有身份”的钉子户,地方政府仍然使出了惯用的几招,威逼利诱,各个击破,连“株连”拆迁和扣发工资的损招也用上了,这样一套“组合拳”下来,一般钉子户也就缴械投降了。
其实,“拆迁难”主要原因还在于没有依法按规则办事。是否应该拆迁改造,当地居民没有多少发言权;补偿标准如何定,被拆迁户也缺少谈判议价的渠道;同样,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不得搞强制“株连”拆迁的要求,都没有得到好的贯彻、落实和遵守。有法不依,有规不循,使得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弱势者。
早在2011年,中纪委办公厅和监察部办公厅就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包括“株连”在内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无论是出于对民众利益的维护,还是对中央政令的贯彻,都必须立即叫停“株连式拆迁”,并顺势而上,通盘检讨当地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倒查究竟是谁拍板拆的县委宿舍楼,又是谁想出搞“株连式拆迁”,谁该为此负责?
说到底,在乱来的行政者眼里,权力是大于司法的,“父母官”就应说一不二,功利政绩与卖地财政压倒一切,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将肆意的权力关进民主与法治的笼子是有多的迫切。无论是普通被拆迁者,还是县委大院的老住户,在这种大规模拆迁建设中,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拆迁户。(朱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