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家超市内的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写了一封200余字的“罪己书”。“罪己书”被网友转发到网上,短短一天转发量超过1万。不少网友感慨“业界良心”,也有网友质疑为炒作(据9月9日《新京报》)。
显然,张先生的“罪己书”是模仿“罪己诏”所作,笔者以为,尽管“罪己书”出自一个普通的个体经营者,行文也不拘一格,有些随意,但其内容诚恳,所体现出的经营者主动亮丑揭短的勇气可嘉,所表露出的修补食品安全问题漏洞的决心让人感到欣慰。当前,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罪己书”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食品安全领域的多数问题大都是经营者自身的问题,或者说是经营者明知存在的问题,然而,经营者大都不会自己揭自己的短,他们普遍认为,揭短就是毁名誉、断财路。有时,即便媒体或消费者发现了问题,一些经营者可能还不认账,自行揭短的“傻事”就更不能干了。当然,对于尚未被外界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一部分有些良心和责任心的经营者会悄悄地进行内部纠偏和规范,但也有一些良心和责任心缺失的经营者掩盖问题、利用问题(或许问题就是由经营者自己制造的)来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从而牟取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诚信意识尚属匮乏的环境中,栗子店老板张先生主动忏悔、主动寻求解决问题、勇于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着实难能可贵,其诚信经营的意识让人眼前一亮。
诚然,张先生的栗子店在9月5日刚刚试营业,在“罪己”之后,于9月8日恢复营业,由于栗子店的总营业时间和二次营业时间都非常短,因而,我们对于“罪己书”还只能给予初步的、表面的评价,要做出更有说服力的阶段性评价或总结性评价,还需要消费者长期的消费体验。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只有栗子店确实找到了质量可靠的栗子货源,真正解决了“罪己书”中所指的栗子质量问题,消费者才会给“罪己书”一个好评。否则,消费者就会给“罪己书”一个差评,“罪己书”就会成为一种新的欺骗,适得其反。
从形式上说,栗子店老板的“罪己书”就是一份别出心裁的诚信广告,而这份广告的效果取决于经营者的诚信付出是否与广告承诺相符。张先生已经用“罪己书”书写了一个精彩的开局,我们希望,他在经营中能够说到做到,真正拿出诚信意识,从而善始善终,既给“罪己书”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自己的栗子店赢得更大的市场。
经营者有了“罪己”精神和自律精神,我们在打造食品安全时就能事半功倍,就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唐山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