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千余辆出租车和数百辆公交车的喇叭均被按要求拆除。有驾驶员致电记者称,拆掉喇叭后的近20天里,虽然市区交通噪音减少了,但也增加了不少行车隐患。与此同时,这个为了控制中心城区交通噪音的做法,也引起争议——有人认为拆掉喇叭涉嫌“强制驾驶员违法”;也有人认为,这样才能根治乱鸣的陋习(据9月18日《贵阳晚报》)。
幸亏,虽然车辆的制动声也是城市的噪音来源,但有关部门却没有让驾驶员把刹车线也拆掉。否则,马路上那一辆辆汽车都会成为流动的钢铁杀手。这说明,有关部门还知道事情的轻重。
不过,拆掉喇叭线和拆掉制动线对安全的影响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而没有性质上的区别。因为不管是汽车制动还是喇叭,其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行车安全。制动是为了回避险情,喇叭则是为了提醒注意,二者要相互配合才能保证不出事故。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现在把喇叭线全拆了,驾驶员总不能“安全提醒靠吼”吧?
事实上,司机在驾驶室里看到了危险想吼也来不及。报道中也提到,拆掉喇叭线后,一辆出租车在一巷道内遇到一群孩子在路上打闹,司机停车避让。可是,其中一个孩子快速跑动时,还是撞在了出租车上受伤,被送往医院。此时,如果司机轻轻按一下喇叭,相信这样的事情就能够避免。
半夜里的喇叭声真的扰民,前面拥堵后面却喇叭声不断的确令人讨厌,私安的高分贝喇叭实在该管,但应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去治理,而不能像那个“只治驼背,不管死活”的庸医一样,虽然治好了眼前的问题,却失去了更重要的东西。没有了噪音,出门却要防着后面有没有车辆悄无声息地开过来,这实在是得不偿失。这样的做法说好听点是考虑不周,说难听点,那是懒政。
治理乱鸣喇叭不会比治理酒驾更难。有关部门应该对乱鸣喇叭的驾驶员,该警告的警告,该罚款的罚款,该扣分的扣分。把喇叭线拆掉,真的不如来一个乱鸣喇叭的专项治理。(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