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车转卖买主竟是失主好友 交易时怕被抓疯狂撞警车
2010年9月19日,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张某、王某。
张某因在秦皇岛某县开修理部,与许某、王某、吴某等人相识并成为朋友。一日四人聚在一起,谈起各自喜爱什么车,张某说喜欢212或213但是没钱买,有人提议去弄一辆。于是几个人一路从昌黎走到滦县,在滦县某小区,见楼下草坪上停放着一辆价值14666元的改装黄色切诺基213,四人踩好点,于8月18日凌晨2时左右,再次来到该小区楼下,将车偷走。因为是改装车,已经改的面目全非,不但与原装车相去甚远,而且开出去也很容易被发现,四人一商量决定卖掉该车。
通过熟人李某找到买主任某,任某要求先看车,李某经许某、张某、王某等人同意,用数码相机对该车进行拍照,通过电子邮件将照片发给任某。任某一见车辆照片,觉得很像好友王某某前两天丢失的车,就给王某某打电话,王某某一见车辆照片,正是自己被偷的那辆车,于是报警。
警方让任某以买车为由拖住许、张、王等三人,事先到交易地点埋伏起来。8月20日,在昌黎县某地,许某、张某、王某等正准备向任某交付车辆,收取货款时,见有民警出现,四人立即上车驾车逃跑,民警开车从后面追,四人见警车紧追不舍,疯狂地用自己驾驶的车辆连续撞击警车,导致两车多处受损,后因轿车损坏无法继续行驶才被迫停车就擒。
目前,许某、张某、王某三人因涉嫌盗窃已被批捕,吴某因有先天性疾病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蒋海民、傅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