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溶液存杂物 商家赔礼又赔款
(刘翠芝、胡兴利、志远)近日,迁安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口服溶液存杂物引起的消费纠纷案。
11月14日,刘女士为其小孙子在市区某家药店花13.8元购买了“哈药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酸钙口服溶液一盒,当时留有发票。回家后打开一小瓶给小孙子喝后发现另一支内有杂物,直径有黄豆粒大小,有黑毛,明显可见。刘女士气愤万分,拿着存有问题的口服溶液来到城区消协分会讨公道。
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厂家质检部取得联系,该生产厂家意识到自身过错,迅速派专人处理此事。经调解,除向刘女士赔礼道歉外,一次性补偿刘女士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