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通话声音听不清 换!
日前,在玉田县工商局维管办的帮助下,消费者陈先生换掉了问题手机。
12月8日,陈先生在玉田城内一手机店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买回手机的第二天,陈先生发现,接电话时声音听不清。陈先生立即找到了手机店要求换货,可经营者却表示不能为他更换手机。
陈先生于是到玉田县工商局维管办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迅速对事情进行调查取证。在确认陈先生的投诉情况属实后,工商人员向手机店经营者讲解了《消法》和《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告知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规格的移动电话机。经营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为陈先生调换了一部新手机。(曹瑞云、杨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