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茶致头晕 药店赔千元
花60元钱在药店买了一盒减肥茶,服用后却引发了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经调解,消费者获赔1000元。
遵化消费者郭女士在某药店花60元钱购买了一盒减肥茶,服用后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经医院诊断,是服用减肥产品所致。郭女士遂找到药店要求退货并赔偿,遭拒。郭女士投诉到遵化市老庄子工商分局12315,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分局工作人员调解,该药店销售的减肥茶已经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因此,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消费者赔偿。最终,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药店赔偿郭女士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1000元。(曹瑞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