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
我市全面启动百日攻坚行动
(记者 郑芃芃)记者从11月13日召开的“迎世园会、创食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百日攻坚综合整治行动动员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1月12日到2016年1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百天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综合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共分为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巩固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检查验收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行动期间实行区域分类整治,所辖主城区必须全面取缔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学校、医院、广场等周边的食品摊贩;积极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对从事早餐服务类的食品摊贩,如群众确有就餐需求,可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当地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在居民社区内或内街小巷两侧,规划布局食品摊贩集中区域,实施定时、定点管理;对所有(含主城区以外的)无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实施实名制“登记式”管理(不作为拆迁补偿依据)。监督从业人员统一建立主要食品原料进货台账,统一佩戴《健康证》,统一穿着一致色调的从业服装,统一对社会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并定期对其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性抽检。
此次百日攻坚综合整治行动的开展,将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