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抽查农民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张宏凤)11月3日至11月30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年报信息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对象为已报送公示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已吊销、已注销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和已报送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已吊销、已注销和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按3%比例抽取,个体工商户按1%比例抽取。我市将有1998户被列入抽查对象,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数量109户,个体工商户抽查数量1889户。
此次抽查涉及的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内容包括:2014年度报告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能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个体工商户抽查内容包括:2014年度报告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能否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抽查结束后,工商局按照要求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经检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向社会公示;经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