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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商局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2015/11/19 9:31:21 | 人感兴趣

市工商局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被抽查户弄虚作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年报信息抽查。被抽查户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次抽查对象为已报送公示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已吊销、已注销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和已报送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已吊销、已注销和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按3%比例抽取,个体工商户按1%比例抽取。我市将有1998户被列入抽查对象,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数量109户,个体工商户抽查数量1889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内容

  2014年度报告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能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

  个体工商户抽查内容

  2014年度报告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能否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抽查结束后,工商局将按照要求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经检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相关规定,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经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相关规定,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曹瑞云 张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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