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钱财买轿车 费尽心机终被捉
(记者 王蓉辉 通讯员 刘奂明)以帮办大额信用卡、贷款为诱饵,指使他人打着分期付款的幌子购车骗钱,骗子们为获钱财可谓费尽心机。前不久,曹妃甸区公安局成功破获3起系列合同诈骗案,在为汽车销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警方也提醒人们一定要谨防经济领域的各类骗术。
今年1月23日,曹妃甸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员工报案,称有人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先后从该公司购买了两部丰田霸道轿车和一部本田歌诗图轿车,在偿还几个月贷款后,不但不再继续还贷,还逃之夭夭,致使银行按照规定从该公司账户划走所欠贷款金额80余万元,该公司因此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接报后,曹妃甸警方立即对此案展开侦查。民警通过缜密调查,很快掌握了基本案情,锁定了嫌疑人,遂上网通缉,撒网布控,终将于某、冯某、张某抓获归案,雷某、王某迫于警方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2013年底至2014年初,无业人员于某和王某为捞取不义之财,合谋行骗,以帮助雷某、冯某、张某办理大额信用卡和贷款为诱饵,指使这三人打着分期付款的幌子,先后从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3部轿车,并以让别人替这三人垫付购车首付款等相关费用为借口,累计从中收取好处费2万余元。
雷某、冯某、张某三人虽然都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且其中二人因为有不良信用记录而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却受于某、王某指使,故意出具虚假收入证明,以他人名义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顺利购车到手。之后,于某在明知所购轿车为分期付款购买且尚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为尽快收回找人垫付的首付款并拿到好处费,不但帮助这三人伪造机动车登记证,还指使他们将3部轿车分别抵押给他人。如此一来,于某和王某又得到好处费1.5万元。
日前,经办案民警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雷某、冯某、张某的亲属如数退还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于某和王某处心积虑收取的好处费已被挥霍。涉案嫌疑人现均被依法起诉。
近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曹妃甸区公安局,将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送给办案民警,感谢他们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