馅饼?陷阱!
专稿 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曹妃甸区公安局,将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赠给办案民警,感谢他们破获3起系列合同诈骗案,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今年1月23日,唐山市曹妃甸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员工报案,称有人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先后从该公司购买了总价值130余万元的三部轿车,在偿还几个月贷款后,不但不再继续还贷,还逃之夭夭,致使银行按照规定从该公司账户划走了所欠的购车贷款80余万元,该公司因此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接报后,曹妃甸警方立即对此案展开侦查。民警通过缜密调查,很快就掌握了基本案情,锁定了嫌疑人,遂上网通缉、撒网布控,历经千辛万苦,终将于某、冯某、张某抓获归案,雷某、王某慑于警方的高压态势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2013年底至2014年初,无业人员于某和王某为捞取不义之财,合谋行骗,打着零首付购车就能办理大额信用卡来透支的旗号物色目标。
此时,雷某、冯某、张某等三人急需用钱,听说他俩能办理大额信用卡,就主动找到于某和王某。于某和王某便神秘兮兮地对雷某、冯某、张某说,要想办理大额信用卡,就得贷款买高档轿车,而且购买的轿车价格越高,办理的信用卡透支额度越大。
面对于某、王某巧舌如簧的诱惑,雷某等三人半信半疑。为打消他们的疑虑,于某、王某按照事先的约定,找人垫付了购车的首付款,。
雷某等三人眼看自己不用交首付款就能买到轿车,况且于某、王某还口口声声承诺给办理能透支的大额信用卡,于是对于某和王某的说的话信以为真,虽然都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按于某和王某教的方法去办。
在办理分期付款手续时,发现雷某他们三人中的两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能申请银行贷款。怎么办?受于某、王某指使,雷某等三人不但故意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而且冒用他人的名义准备齐了各种手续,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顺利将轿车购买到手。
于某、王某则以找人替他们垫付购车首付款为由,累计从中收取好处费两万余元。
之后,于某明知所购轿车为分期付款且尚未还清贷款,为了尽快收回找人垫付的首付款并拿到好处费,不但帮助这三人伪造机动车登记证,还指使他们将3部轿车分别抵押给别人。如此一来,于某和王某又得到了好处费1.5万元。
知道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后,雷某等三人方如梦初醒,终于认识到,于某和王某说的零首付购车、办理大额信用卡哪里是馅饼啊,纯粹是坑人的陷阱。
目前,雷某、冯某、张某的亲属已经如数退还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于某和王某已把处心积虑收取的3万多元好处费挥霍。涉案嫌疑人均被依法起诉。
刘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