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与曹妃甸灯塔
专稿 曹妃甸,亦称曹妃殿,原系滦南县南部海域一小岛。据《滦南县志(1979~2005)》卷记载,“曹妃甸为一带状沙岛,南面略高于北面,四周略高于中间。它形成于6000年至3000年前,为古滦河三角洲湖区。系滦河经由老溯河中、下游在这里入海而形成的巨大三角洲。滦河不断东移后,这里在海水经久冲刷作用下,三角洲渐渐脱离河口和陆地而形成海岛。从甸头向前延伸500米,水深即达25米,甸前深槽水深达36米,是渤海最深点。”
如今,曹妃甸已经名扬于世,但是,围绕这一小岛名称的由来,千百年来却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在滦南沿海地区的渔民当中,有关它的神话传说,既浪漫又广泛。相传,唐朝初年,唐王李世民跨海东征时,随他东征的有一个姓曹的妃子,人们都唤她曹妃。她姿容秀丽,能歌善舞,又百般体贴李世民,因此深得唐王宠爱,每每出行,曹妃都随王伴驾。这一天,当船只行至渤海湾滦州(滦南县当时属之)南部海域时,曹妃突患重病,头晕目眩,呕吐不止。虽经随军太医医治,仍效果不佳。正在此时,忽见前面有一不大海岛,李世民急令龙船拢岸,扶曹妃上岛治疗。由于岛上荒凉偏僻,少有人烟,医疗条件有限,时日不多,曹妃竟撒手西归,命丧岛上。李世民失去爱妃,万分悲痛,命人到岸上置办棺椁,祭奠十日,然后将曹妃深埋于此。离开海岛时,留下部分官兵,令在岛上建造三层大殿,塑上曹妃身像加以供奉,并将此殿赐名为“曹妃殿”。后来,海上船来船往,人们每逢在此站脚之时,焚香祈祷,企盼曹妃神灵护庇平安无事。久而久之,这里就有了神秘色彩,这个拥有“曹妃殿”的小岛也就成了现在的“曹妃甸”。
曹妃甸南端海域深阔,是进入天津、大沽、北塘等港口的航运要道,也是各种船只由塘沽通往秦皇岛、大连等港口的主要航线。但是,因岛域附近多暗沙,过去船舶到此常遭不测,这就产生了在甸上设立灯塔给船只导航的必要。最初在此建立灯塔的是一个叫作法本的和尚。
据文献记载,法本和尚俗姓郭,名醇成,生于道光十八年(1839年),河北省宁河县人(今属天津市辖)。青少年时期,他常随家船航运于辽宁、河北、山东之间的渤海航线上。清咸丰七年(1858年),郭醇成驾船行至曹妃甸附近触沙沉船,船上数人遇难,仅他幸存。因此,郭醇成发下弘誓:“可受万般劳苦,换起千帆平安。”19岁时,他逃婚出家,法名“法本”。初次来到曹妃甸时,他同众僧人建一灯楼,楼上放有一盏油灯,为来往船只指路。不过,灯火太弱,且经不起海风吹拂。后来,他听说附近道台衙门有一盏风吹不灭、亮度非常强的水晶灯,就去衙门化缘,要求官府将水晶灯献出,拿来甸上做灯塔使用。然而,道台不管渔民死活,不仅不拿出来,还气势汹汹地斥责法本。法本态度坚定,盘腿坐于门前,边敲木鱼,边念佛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后来见道台仍然不为所动,法本从棉袍上撕下一块棉花,缠在手指之上,沾上油后点燃,眼见着火苗已经烧着手指。道台得知后,怕出人命将事情闹大,不得不答应要求,命人把水晶灯交与法本。水晶灯到手后,法本立即放到修好的灯塔之上,常年不灭地指引着南来北往的船只,这就是曹妃甸上的第一座灯塔。这天正是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6月8日。后来,随着战乱的发生,法本和尚离开曹妃甸去往乐亭县石臼窝海岛,灯塔疏于管理,很快就坍塌报废,航行船只又失去了安全保障。
到了1925年,应广大渔民的要求,当地国民政府又在这年9月20日在曹妃甸建起第二座灯塔。1944年抗日战争期间,为打击侵华日军的海上运输,中国抗日部队将灯塔拆除。直到解放后的1950年6月27日,这里建成第三座灯塔。后来,随着经济发展,灯塔又几经更换,1962年8月19日建成第四座灯塔,1986年9月6日又重建第五座灯塔。到了1998年秋,滦南县人民政府终于改建成了现在颇具气势的第六座太阳能灯塔。
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曹妃甸上的灯塔标准越来越高,质量越来越好,特别是现在使用的新灯塔,矗立于甸的南端,美观大方、坚固耐用,塔高18米,射程14海里。随着曹妃甸港口的开发利用,这里迎来了南来北往的船只。这座光芒四射的灯塔,正在发挥着巨大的引航作用。
(张浩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