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公告
2015年第1号
根据《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2015年第1号)》,对建设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征收范围内的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征收。该区域内以下8人(见附表)持有《唐山市建房许可证》或《路南区居民自建住宅审批表》,主张对相关房屋及土地的权利。如他人对以下人员主张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车站路原铁路二小)声明。
联系人:艾辉联系电话:13888889999
监督邮箱:LJDZCZ@163.com
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201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