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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偷车房东销赃一块儿栽了
发布时间:2015/12/11 11:31:43 | 人感兴趣

惯犯偷车房东销赃一块儿栽了

   11月30日下午3时许,遵化市民王某报警称,其停放在一超市停车处外的一辆小鸟牌电动自行车被盗。接报后,遵化民警在案发现场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系一名30多岁的男子。

  办案民警迅速将嫌疑人图像发放至各派出所进行协查,并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为石门镇的崔某,崔某自2000年以来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判刑、行政拘留多次,而且崔某居无定所,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12月2日,民警通过缜密调查,得知崔某出现在某大型商场附近。为抓现行,民警对其进行秘密跟踪,发现崔某来到商场外绿化带上的散乱停车处,不到5秒钟就撬盗了一辆电动车,并准备离开,即当场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崔某初步供述了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审讯中,民警推测崔某在城区肯定有临时住处。经多方调查,崔某在刑满释放以后曾租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乡村平房中。12月3日,民警来到崔某租房处,发现平房后院停放着五辆电动车,遂将房东夏某带回审讯。经审讯,夏某供述,今年1月份崔某找到出租房屋的夏某,崔某称其可以轻而易举盗窃电动自行车,夏某只要不要房租,负责销赃,赃款二人平分。因考虑到低价的电动自行车销路好,有利可图,夏某和崔某一拍即合。自今年以来,二人相继盗窃、销赃电动自行车10辆、电动车电瓶16块,获赃款6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夏某均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那些没人看管和随意停放的电动车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他们通常采取直接撬锁或拆卸电瓶的方式盗窃。”民警提醒市民,一定要按规定停放电动车,最好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棚。车辆停放后也得及时上锁,尽量将车停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同时,一旦人走开或者晚上睡觉时,尽量做到电动车、电池分离。

  孙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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