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
接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5]182号),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我市近三天天空云量较多,气场压偏弱,风向和风力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2月18日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其中机动车限行措施从12月21日7时起执行)。提醒公众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三项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电力企业可以不再采取限产措施)。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