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老交大棚户区住宅选房事项的公告
2015年第6号
老交大棚户区征收搬迁签约工作已近尾声,按照该区域征收补偿方案及《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居民选房方案》规定,即将组织居民选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15年12月28日开始选房。
每天8时30分—12时,14时—17时30分。
二、选房地点
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原唐山市路南区铁路第二小学院内)
三、选房规定
1.选房人资格
已签订《唐山市老交大区域居民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腾退住房后取得《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证明》的被征收人,有资格选取安置住房。
2.选房顺序
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
四、选房要求
选房应由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唐山市老交大区域居民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证明》原件。
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不能到场的,须提前与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工作组联系办理委托事宜;由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上述证件到场。
五、注意事项
为确保老交大区域选房工作有序进行,望广大居民按照选房工作安排,自觉遵守选房工作秩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房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