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一“路虎”违反限行规定上路
逃避抓拍挡号牌一次被记12分

图为交警正在取下违法车辆遮挡号牌的纸片。记者 赵亮 摄
昨天,根据我市实施Ⅱ级交通管控措施相关规定,机动车限行尾号为3和8。上午,一辆车牌照尾号为8的黑色路虎越野车,前后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部位插着纸片上路行驶,被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查获。
9时30分许,记者跟随交警八大队民警采访时,看到一辆沿新华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路虎越野车,其前后号牌的尾号部位均插着纸片,将号牌尾号遮挡。发现该车的异常情况后,民警利用对讲机呼叫新华道与文化路交叉口的执勤警力,在该车等待红灯时将其拦下。
民警来到该车尾部,将号牌上的纸片清除。原来,该车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为8,正是当天限行的尾号。该车驾驶人称,他知道自己的车当天限行,表示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并配合民警工作。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交警部门表示,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相关措施要求,从12月21日7时开始,我市对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实行按尾号限行,交警部门通过高清电子警察抓拍、民警现场处罚的方式对违反按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严格处罚。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钱春 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