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院强制清场行动集中打击“老赖”
(记者 黄岩 通讯员 张雷)日前,市中院组织执行干警先后赴北京市朝阳区、唐山市高新区开展强制执行清场行动,使两起久拖不能执行的案件得到了执行,依法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贾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被拍卖后,案外人赵某一直非法占据该房产搞商业经营,致使被拍卖房产不能交接。通过拍卖取得该房产的所有人申请唐山市中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去年11月9日,市中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40余人、警车11辆,对被拍卖的房产进行强制交接。干警们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执行方案分工展开清场行动。此刻案外人赵某夫妻前来阻碍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并法制教育,使之承认了错误,配合执行人员对清理的物品进行确认,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被拍卖房产交接手续。
申请执行人唐山某矿山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伙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通过拍卖获得被执行人位于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不自行退场,申请执行人申请唐山市中院执行局强制清场。去年11月12日,市中院执行局组织警力100余人到达现场。执行人员带领申请执行人一方与被执行企业的负责人对场内物品进行清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执行人接管了被长期非法占用的场地。
市中院通过集中力量强制执行,打击了“老赖”,展现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树立了法律的权威;锻炼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全市法院执行力量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