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利用速递设下连环骗局
日前,滦县的邢先生通过电视购物,花1098元买来两个假冒手机,找供货方理论时,却又遭遇到连环骗局。
日前,一则电视购物广告引起邢先生的注意,广告称,手机价款9元,大礼包390元,再付300元就可购2000元话费充值卡,于是邢先生订了两部手机、两个大礼包和一张充值卡,总价1098元。几天后,邢先生收到包裹,但速递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先付钱才能打开。邢先生付钱后拆开包装发现,两部手机是山寨机,两张面值1000元的手机充值卡内并无话费。
邢先生马上打电话到该销售公司讨要说法,自称是经理的人解释说,可能是货发错了,充值卡不是假的,“请告诉我密码,我替你充值”。后来发回短信说充值成功,但要等24小时后才能使用。24小时后,充值卡内仍然没有话费,邢先生又与销售公司进行交涉,得到的答复是:退还货款和返回运费共计1150元,同时邮去两个好手机和100元面值话费充值卡20张。
几日后,货到,邢先生怕又上当,但其先验货后付款的要求被速递公司拒绝。无奈,邢先生到滦县消协投诉。受理投诉后,消协认为速递行业先收款、后验货这一行规,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助长了非现场购物中经常出现的欺诈行为。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消协工作人员在场,打开快件查验货物。只见产品包装箱上没有寄件人地址,只有某邮政速递局地址,货物名称是贵重物品,包装纸箱内有两盒韩文字体化妆品和一张1000元面值手机充值卡,根本没有所期待的手机、退款和20张100元面值的充值卡。邢先生险些再一次上当受骗。
可那已经被骗走的1098元怎么办?由于没有票据等凭证,发货方又是在外地,且没有具体地址,滦县消协无法受理和解决,工作人员建议邢先生向商品发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在此,滦县消协提醒消费者,有的电视购物是不法商人设下的陷阱和圈套。电视购物利用长达十几分钟的广告反复播放轰炸,夸大宣传诱导销售,设置价格诱惑。电视购物广告中往往只有“800”“400”“一号通”等订购电话,在邮寄包裹上,没有经营者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也不提供购物凭证,消费维权时,很难查找到真正的责任方,加上跨区域因素的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张楠、曹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