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9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波检察长所作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三个努力建成”,全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力加强检察公信力建设,全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全力抓好检察工作改革,扎实履行法治唐山建设职责,为推动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和建成现代化沿海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