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9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彦明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中心上有新建树,在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有新举措,在履行审判职能上有新作为,在司法为民举措上有新进展,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突破,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发展,扎实履行法治唐山建设职责,为推动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和建成现代化沿海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