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1月28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以来,截至2016年1月26日17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政协提案305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唐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297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7.4%。其中,围绕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15件,占立案总数的38.7%;围绕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96件,占立案总数的32.3%;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56件,占立案总数的18.9%;围绕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30件,占立案总数的10.1%。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加强督办落实。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同提案者进行协商,作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进行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2016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广大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三个努力建成”为方向,积极建言献策,为加快唐山转型升级、建设沿海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