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私自买了电脑 家长欲退货,可行吗?
专稿 春节期间,市民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大年初六下午,他11岁的儿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过年所收的4500元压岁钱取出,花4300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王先生夫妇想要退货,但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行。
河北彬礼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才斌律师说,王先生的儿子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自行购买贵重商品的行为,需经孩子的监护人追认,买卖合同才能生效。王先生不仅没有追认儿子此次购物的效力,反倒要求撤销其子的购买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应当检查电脑是否被买家人为损坏,如无损坏,应当全额退款。
于季男 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