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后无证驾驶,车主也被罚!
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可得“长点心”
(记者 季男 魏伟)一男子酒后驾驶他人面包车上路,在准备驶上高速公路时,被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查获。经查,该男子不仅酒驾,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车上的车主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记者从交警六大队了解到,3月2日下午,该大队民警在唐山东高速收费站检查点执勤,14时许,民警在检查一辆面包车时发现驾驶人面色发红,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但其言辞闪烁,无法提供。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该车车主当时就在车上。当天,车主准备去某地,因道路情况不熟,便托人代为驾驶。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15日。民警表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第二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警方依法对该车车主进行了处理。
交警部门表示,车主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时,应尽到查验他人驾驶资格的责任,避免将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饮酒后的人驾驶。值得一提的是,车主将机动车交由无证、酒后的人驾驶,一旦发生事故,车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车主还将面临刑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