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
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
(记者孙愫)2016年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将至,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的通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防止“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严明党纪政纪,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节日期间,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以及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通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动管好队伍,抓好日常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市纪委将对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履行作风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将追究“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