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同事信用卡套现消费万余元
一名男青年利用工作之便,先后两次从办公室偷取他人信用卡,支取现金、购物消费达1.1万元。近日,古冶经侦民警将此案破获。
据介绍,2010年7月19日和8月19日,古冶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境内某钢铁有限公司职工彭某和汤某的报案,两人均称自己在交通银行办理的信用卡被别人冒领,并分别被消费和透支5000元及6000元。接报后,该大队经过几个月的摸排,在获取大量证据的前提下,最终锁定该公司司机蒋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去年12月26日,办案民警将蒋某抓获。经审查,蒋某交代,2010年4月至7月间,他先后两次从公司办公室偷取汤、彭二人办理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两张,用于个人消费及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1万元。其中利用汤某的信用卡从某贵宾楼套取现金6000元,利用彭某的信用卡让其朋友从银行提取现金2000元,从唐山某名烟名酒店购买香烟消费2040元,在唐山某KTV消费96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王晓义 侯兰香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