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文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路南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区委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文北街道燃煤污染整治行动过程中,遭到违法燃煤的三名流动商贩阻挠,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受伤。接到警情后路南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对此案展开调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开展询问、取证等工作,随后民警将当事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
通过调查,民警了解到2018年12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马某某、尹某某一行三人,在自来水街与唐古路交叉口依法检查时,在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后,流动摊贩张某某、陈某、王某不配合工作,三人通过谩骂、挑衅、殴打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检查,致使执法人员无法正常执行职务、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对违法人员王某行政拘留5日,对违法人员陈某行政拘留7日。
路南警方提醒:要遵守法律规定,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市民,共同创造维护美好法治环境。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