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滦州市公安局接到榛子镇供电所报警,称榛子镇某村村民魏某在家中擅自改装电表。民警经侦查发现,自2017年冬天以来,随着用电量的增大,魏某打起了“窃电”的小算盘,在周某的帮助下,私自将家中电表改装。后经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其电表存在明显误差值,累计窃电金额为1.2万余元。
2018年12月23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魏某、周某抓获,二人对改装电表非法窃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更改电表内部结构造成用电量数据变化属于窃电行为,后台监控系统会监测出电表的各项信息。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