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9时40分许,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南新道与吉祥路交叉口治理大货车非法入市、假牌套牌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见有民警执勤,突然右转驶入了旁边的加油站里。民警发现该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迅速上前将其拦下。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该摩托车使用的是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其并没有随身携带,后经移动警务通查询,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存在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了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车型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50元罚款、记1分;因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车型,处1000元罚款。
交警一大队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在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按照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驾驶,因未受过相应的车型驾驶培训及考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同时,切莫心存侥幸,使用假牌套牌,交警一大队民警将持续对辖区内的假牌套牌车辆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