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士说,前几天她到我市一家医院看望病人,“看望的是住在产科的姐妹,病房大门对着两扇窗户,尽管墙上贴着‘禁止吸烟’的大字,可一些家属视而不见,围在窗户旁边抽烟,烟味不时飘入病房,挺让人讨厌的。”记者在这家医院几个楼层的病房大门前,都看到有人在靠近窗户的地方吸烟。“夜里看护病人比较困,抽支烟解解乏,医院指定的吸烟处在楼下,不像在这儿方便。”一位陪护妻子的市民说。陪妻子待产的市民路先生表示,他也吸烟,可他每次烟瘾上来时都会到医院指定的一层楼外吸几口,“我绝对不会在病房旁边吸烟,毕竟烟味对产妇及婴儿不好。不能自己图方便而影响别人的健康。”
记者走访我市其他几家医院,看到医院的楼层及病室周边大都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某某处”的提示,但还是不时看到有人在病房附近或病室旁吸烟,巡回保洁的人员在窗台或地上收拾他们遗落的烟头烟灰。一位保洁员说:“总有不自觉的人在这里吸烟,我们看到后也劝阻他们,可还是有人趁我们不在时抽烟。”
《唐山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明确9大类场所禁止吸烟,其中包括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和室外场所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场所,养老院(老年公寓)、疗养院的室内公共场所。该管理办法规定,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者,由爱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如市民发现有人在上述禁烟场所吸烟,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