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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3月1日起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需办理备案
发布时间:2019/2/28 9:26:48 | 人感兴趣
    近日,河北唐山无线电管理局印发《关于启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的通知》,明确了唐山市内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备案主体、内容、流程等,强化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隐患。

  手机、对讲机、基站、广播台站等作为无线电发射的主要设备,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然而,销售“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设备的行为屡禁不止,干扰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去年年底,国家工信部印发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着力解决无线电发射设备在市场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的难题。

  新的销售备案办法更加注重规范统一性和高效便捷性。备案通过全国统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网址:http://xsba.miit.gov.cn)进行,避免了同一个企业在不同地方实施备案面临不同的要求。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核,5个工作日内就能获得备案主体编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实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可以有效打击无型号核准代码或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的流通渠道。”河北唐山无线电管理局负责人说,通过信息平台,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实时掌握各地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情况,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依据;社会公众也可以实时查询所在地附近已备案数据,为购买合规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提供参考。

  手机、对讲机、遥控无人机等这些与市民生活相关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都将纳入到备案管理中,市民购买新机、二手机,可登录网站或扫一扫备案商户的二维码查询真伪。

  据介绍,目前《通知》已下发至移动、联通、电信各唐山分公司,唐山国美、苏宁易购、唐百、京东、硅谷、瑞德等各大数码卖场,各单位已陆续开展备案工作。3月1日,平台正式启用后,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办理销售备案的经营主体,无线电管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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