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沿海高速涧河收费站执勤民警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车上有一名男性驾驶人和一名女性乘客。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其支支吾吾,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民警又要求其提供了身份证号,经网上核查,该男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又核查了一旁女乘客的证件信息,发现其有驾驶证。眼见违法行为暴露,女“乘客”赶忙解释称男“驾驶人”正在考取驾驶证,自己虽然有驾驶证但是觉得技术不太好,不敢开车上高速,遂将车交给了这名男士驾驶。
民警现场对两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该二人无证驾驶、将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