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3月28日19时许,滦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一形迹可疑人员欲盗窃其车内财物时被发现后逃窜。接警后,民警迅速出动,沿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追踪,20分钟后将其成功抓获。民警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9岁,安徽省太和县人)在2016年曾因盗窃罪被滦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交待,其在刑满释放后因手头紧张,又好吃懒作,便重操旧业。2019年以来,其以新城出租房屋、沿街店铺等为主要作案目标,盗窃电动车、手机、现金及生活物品等,先后作案9起,案值4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