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劳动者可通过以下4个条件判断自己患得是不是职业病: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2018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交叉执法活动,进行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了对有毒有害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提升了企业的自我监管能力。同时,我市不断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严防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市卫健委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处长刘喜表示,通过开展大规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我市倡导广大用人单位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为广大职工营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保卫千万个家庭的健康与幸福。
今年,我市将探索建立职业病防治联系沟通机制,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用人单位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