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浩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四大班子领导、市检察院检察长、省第五督查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作出规定,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充分领会,精准把握原则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强化理论学习,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条例》原文,逐句领会精髓,逐条对照执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事项、程序和方式开展工作。要坚持领导带头,从市委常委会做起、从市级领导干部做起,带头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做好表率。要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围绕高标准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推动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针对当前形势,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为开创唐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