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丰润区公安局林荫路派出所接报警称:在碧桂园工地有人抢了报案人的包。派出所值班副所长于占东带领民警梁树彬赶赴现场。在出警的路上,办案人员与报案人联系时,感觉该人语言含糊不清、语气不正常,而且不能说明案发的具体位置。经过民警的仔细查找,才找到了报案人徐某,发现在场的二人均有浓重的酒气。
经初步了解,系报案人徐某与葛某春发生了互殴。办案民警迅速调取案发周边视频监控录像,及时掌握了第一手证据材料,并将该二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询问。
到达派出所后二人态度焦躁,凭着酒劲和办案人员百般狡辩,甚至在派出所办案区内大吵大闹。办案人员结合案发现场视频录像查明,4月16日19时许,徐某与葛某春喝完酒往碧桂园工地宿舍走的时候发生争执,走到碧桂园工地宿舍附近时,葛某春把徐某挎包解开扔在地上,到宿舍后二人厮打在一起。在办案民警细致耐心的询问下,二人最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4月17日凌晨,酒醒后的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说是喝多了,请求办案民警原谅他们。法律法规无儿戏,现徐某与葛某春已被丰润区公安局因涉嫌殴打他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