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14时许,滦州市公安局榛子镇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居民张某家中发生持刀抢劫案。接报后,该所组织警力火速赶往现场。
赶到现场后,民警冒着生命危险,当场将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在其身上缴获单刃尖刀、自制尖锥各一把,及抢劫所得现金2500元。
经民警调查得知,当天1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手持一把单刃尖刀及自制尖锥闯入张某家中,将尖锥顶在张某脖颈处,向其索要一万元现金。张某受到暴力威胁后,被迫给了张某某现金500元,后张某某又从其手包内抢走现金2000元。抢劫得手后,张某某仍不满足,继续逼迫张某拿钱。张某便谎称到外借钱给他,利欲熏心下,张某某放松了警惕,同意了张某外出借钱。张某趁机逃离张某某控制并报警求助。
经审讯,张某某对持刀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