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组图)
发布时间:2011/2/25 23:04:09 | 人感兴趣
(记者 付卫峥)2月25日,唐山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政府会议厅举行。即日起,唐山市将100天的时间内,全力推进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争在年内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规范建制率达到70%以上。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此次行动将进一步扩大唐山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覆盖面,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普遍建立职代会选举职工协商代表——工资集体合同向职工公开——执行结果向职代会报告的职工监督工作链,确保合同条款及时履约兑现。